2023年度苏州市相城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3-06

为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府〔2022〕6号)、《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财工〔2020〕125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以下简称“贴息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贴息奖励重点支持对苏州市制造业企业(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贴息申报另行组织)使用银行贷款,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贴息申报另行组织);

4.申报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周期获得“智能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并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初审通过;

5.《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

 

三、补助标准

1.贴息奖励采取单个企业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

2.根据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周期内获得的实际(受托支付)贷款额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周期产生的实际利息给予贴息奖励。市级财政按照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各县级市(区)按照不低于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

3.外币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贴息计算。

4.单笔贴息市、县级市(区)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四、申报事项

1.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主体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线上申报,在线递交电子版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线下同步报送至所在板块。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时至2024年3月31日18时,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3.项目报送

请各板块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审核明细表、真实性核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的电子档和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及真实性核查表一式一份,其他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区工信局智能制造科。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线上线下递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2.营业执照;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

4.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设备发票等;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售汇申请书等;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等;

5.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贴息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

2.2023年苏州市贴息奖励申报项目审核明细表

3.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4.2023年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