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方式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4-01

为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苏创新创业,现启动2024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小智将具体的申报方法整理如下,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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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受理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单位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1、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访问姑苏领军人才申报专题网站:

https://sst.suzhou.gov.cn/gslj,点击“开始申报”,按系统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申报类别,点击“办理”后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登录“https://sst.suzhou.gov.cn”先行注册。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4年3月1日9:00。

2、申报材料

特别优秀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集中受理时间

1.第一批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项目、本土成长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3月1日9时-4月10日17时。

2.第二批受理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项目)、创新领军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7月1日9时-7月31日17时。

 

、相关事项

1、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国家级创业类人才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详见附件3),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予以苏州大学2个高校院所创新类机构举荐认定名额予以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各1个高校院所创新类机构举荐认定名额。

2、企业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创新领军人才。

3、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项目资助经费待落户后根据实地考察或核定情况,立项后分年度拨付。除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外,获评立项的人才安家补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年度拨付。

4、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5、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子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位、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6、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且不得在同一年内连续申报。同一家企业本年度申报创新类人才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7、对特别优秀且各地重点扶持的人才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学位、企业注册时间等申报条件上适当放宽,各地区推荐数不超过限定申报数的10%。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保质保量,经市级形式审查复审未通过的项目将不再退改且不予立项。每批申报项目汇总表和特别优秀项目推荐纸质材料分别于4月10日、7月31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