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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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财(2024)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

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包括: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第一部分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第二部分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第三部分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第五部分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进消费项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等条款中规定的支持项目;市级外资总部政策中的开办奖励、能级提升奖励、功能叠加奖励、综合贡献奖励等项目;会展业政策支持的项目。

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项下第(六)至(九)条项目、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项目和市级外资总部政策扶持项目适用全大市范围,其余条款适用于市区范围。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主体需在网上项目申报系统(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网址:http://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其他项目申报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home)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商务处。所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予受理;材料一经报送,不得补报或修改。申报主体按要求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