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启动申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9-0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引育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亟需的产业紧缺人才,根据《保护区、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修订)》(苏名城保护委人才办〔2025〕2 号),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二、申报对象

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可在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三、申报受理

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信息。

http://gccrc.gusu.gov.cn/yzs/jjrc/system.html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

(5)创业周落户(入库)企业信息需与落户(入库)信息一致,注册信息若有变更,应提供最新的相应材料;

(6)各街道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需提供各街道出具的推荐意见(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2)。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如课程设置及其翻译件等);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24年9月-2025年8月);申请人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

(6)《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审核单位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遴选机制

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评选采取积分认定制,根据人才的个人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维度对人才进行评价,每年择优进行资助。

(1)个人素质,占20%权重。申请人为本科学历学位的积50 分,硕士学历学位的积70分,博士学历学位的积90分。

(2)紧缺指数,占30%权重。申请人所学专业须列入当年度《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照紧缺指数级数赋分,3级积50分、4级积70分、5级积90分。

(3)薪酬水平,占50%权重。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15万元至100万元,可积60 分至100分,薪酬越高,积分越高。薪酬水平的积分标准可视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设置个人素质加分项和企业贡献加分项。个人素质方面,拥有中级职称者加1分,副高级职称者加1.5分,正高级职称者加2分;拥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加1分,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加1.5分,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及以上加2分;拥有职务发明专利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5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2分;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者加1分。个人素质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3分。企业贡献方面,申请人在领军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周落户(入库)企业、街道重点推荐企业申报的,加2分。

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9月4日至10月11日。各街道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10月13日至10月24日。区人社局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进行一定比例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的企业及人员名单。若复审通过人员不足,按序递补。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审验:10月27日至11月7日。统一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验,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

认定发文:审验结束后,区人社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薪酬补贴与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等各类市区两级人才计划,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2.申报单位及个人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姑苏区紧缺人才扶持资金的,经查实,取消各类紧缺人才资助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受资助的各类紧缺人才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调出姑苏区的,取消资助资格。

3.2025年度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申请人,并按入选人数的10%、20%、70%分为三个层次,可分别获得 12 万元、9 万元、5 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

4.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通过所在企业拨付至受资助人。受资助人所在企业负责资助申报、资金分发及后续管理等相关事宜。

 

附件:2025年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