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3-25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新型贸易服务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商〔2026〕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附件中申报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的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