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研究院项目撤销立项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终止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6-25
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操作规程》(苏科资〔2024〕13号)要求,经项目承担单位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和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对“苏州市安波福智能网联汽车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研究院”1项项目进行撤销立项和“苏州安智无线电能传输研究院建设”1项项目进行终止。项目信息请登录“苏商通”网站(https://sst.suzhou.gov.cn),在“政策直达-科技服务-通知公示”中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