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3-12
根据《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锡科规〔2022〕124号)规定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锡科高〔2022〕276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滨湖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其产品(服务)符合《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二、申报时间
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工作采取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方式。区科技局按季度推荐上报,一年上报四批,2024年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3日。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时间,企业向所属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属地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办法》第七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材料填报
企业首先通过“无锡科技创新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助系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按要求填写《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应附件,检查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如需修改将在系统内退回并反馈修改意见,申报企业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生成并打印含水印的《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及系统上传内容一致),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所属街道。企业同时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汇总推荐
各街道负责汇总所属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并确认推荐申报的企业正常运营,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核查。对确认推荐上报企业,填写《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于每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区科技局。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