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1-09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常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常熟市实际,出台《常熟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常熟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常政办发[2023]94号)。为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使用、执行、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各方职责等内容,我局结合实际出台《常熟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主要目标

按照“重点突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商务局的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约束,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若干政策》规定,保障《若干政策》的有序推进和执行。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以江苏省财政厅出台的《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框架与顺序为基础,共6章,1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向,第四章使用和执行,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

(一)关于概念定义。“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指专项用于支持《若干政策》中的项目,旨在扶持我市商务事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关于管理职责。《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的部门的职责,分别为市财政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审核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等资金使用的监管职责,市商务局制定申报指南、审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资金实施阶段的职责,板块财政部门配合下达专项资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等配合市局的管理职责。

(三)关于资金支持方向。《管理办法》根据《若干政策》规定,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引导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稳妥有序走出去、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和促进消费,以及在政策期限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其他用于商务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扶持事项。

(四)关于使用和执行。《管理办法》按照《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商务局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具体流程、专项资金分配的方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项目就高不重复奖补的基本原则。

(五)关于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及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承担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此外还明确违法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惩处措施。

五、施行时间及期限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