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9-21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范围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文化旅游等)的企业。
2.申报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同时具备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优秀人才。
3.申报对象应于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且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企业法人代表及东吴科技企业家不在申报范围内。
5.已获区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评选标准
1.举荐标准
(1)举荐资格及数量:近三年入选东吴科技企业家或创业类科技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具有举荐资格,其中区领军科技企业家、省双创人才可举荐3人;重点科技企业家、姑苏领军人才可举荐2人;青年科技企业家、东吴领军人才可举荐1人。
(2)被举荐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和技能等级的限制,但仍应满足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至我区的条件,且应为企业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30万元及以上。
2.积分标准
(1)企业资质,占10%权重。
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100分;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积90分;区(镇)推荐优秀中小微企业(每年推荐企业各不超过5家)积75分;其它企业积60分。
(2)个人素质,占30%权重。
申请人为本科(中级职称、技师)的积60分,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积80分,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积100分。
(3)薪酬水平,占60%权重。
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10万元至30万元,可积60分至100分。
(4)加分选项:
①同时具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等级的复合型人才,加2-3分(其中,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又获得中级职称或技师的加2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加3分;未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但同时获得中级职称和技术的,加2分,职称和技能等级有一项是高级的,加3分)
②拥有职务发明者,其中发明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③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2分,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每项加1分;
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10分。
综合以上标准,区人社局每年公布资助计划数量择优进行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3.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4.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区镇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1)。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个人承诺书;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薪资发放明细(经由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详见附件2);工资薪金银行流水(摘要一栏需体现工资或奖金)。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2022年1月至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2022年12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所在区镇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署名排名前三)、参与标准制定(署名排名前三)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彩色扫描件,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四、认定程序
01申报时间
(1)举荐制:2023年1月3日至2月3日
(2)积分制:2023年2月6日至3月10日
02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one.szwzrc.cn/Talent/Index.aspx),进入申报系统页面,点击“申报注册”,按照要求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03网上初审
(1)举荐制初审: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7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举荐条件,对申报企业及举荐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2)积分制初审:2023年2月7日至3月17日,各区、镇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积分制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04网上复审
(1)举荐制复审:2023年2月8日至2月17日,区人社局对举荐制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2)积分制复审: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区人社局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3的比例,在积分合格线及以上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取积分排名前350名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不足的按实际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每家企业最多可有60人进入网上复审。网上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05现场审验
2023年4月3日至4月17日,通过复审人员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各区、镇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并在系统中点击确认。企业资质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由企业人事部门携带至现场审验。
06复核评审
2023年4月10日至4月21日,区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进行复核,根据积分排名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07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区人才办主任联席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各区镇应高度重视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2.已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但尚未享受政策待遇的,按照新政策规定兑现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已在我区入选过区级相似类型人才计划的人才,且政策享受期未满的,继续按原办法予以资助,不再列入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3.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入选后的人才可享受15万元在吴中区一次性购买商品房(70年产权)的安家补贴及相关待遇,企业可以享受每0.5万/人引才补贴。
5.企业当年度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并认定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分别另行给予5万元/人,3万元/人,2万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