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8-20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商〔2022〕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贸易高质量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