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拟试点单位名单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7-15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0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论证咨询等环节,现对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拟试点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2日

 

附件:关于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建议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