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拟试点单位名单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7-15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0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论证咨询等环节,现对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拟试点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