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昆山市)【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8-26

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建设,发挥制造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昆山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苏州市绿色工厂:

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推荐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评价,编制评价报告,评价要求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附件1),报告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2),已纳入工信部2024年度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附件3,相关行业具体标准可在省工信厅官网下载)的行业参照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价。

(二)初审推荐。自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区镇经发局(财经办)提交评价报告。各区镇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至市工信局。

(三)评审确认。市工信局收到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形成评估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后推荐申报苏州市绿色工厂。

 

三、有关要求

各区镇于9月12日前将企业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上报市工信局节能科。

 

附件:

附件1.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

附件2.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附件3.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

附件4.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