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通知(工业园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9-25

各相关企业:工信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情请见: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cedba82491ca44bb90aaf870fc231ec3.html?sessionid=

 

一、申报说明

(1)请仔细阅读以上链接的工信部通知及附件中关于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等5类企业的条件要求,确认申报类别,请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

(2)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之间尽早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注意:10月14日晚系统网站将按时关闭,届时企业将无法提交、修改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国家系统申报: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之间尽早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递交至园区系统、纸质版2份递交至企服中心)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于2025年10月10日之前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上传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对应纸质版,包含申请书和各项佐证材料)技术支持4008696086。国家系统和园区系统均需提交。

(三)提交纸质材料:将在国家系统填报的生成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申请书和必要佐证材料,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中午12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附件下载

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

附件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附件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申报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