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2-1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2025年“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类别分为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类。“苏州制造”产品认证以“一次认证、多张证书、多国证书”(以下简称“1+N”)为重点,完成20个以上产品认证,其中“1+N”认证10个以上。“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家以上。

 

二、“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要求

对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标准、滚动发展”原则进行遴选培育。

1.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产品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

3.企业产品标准要符合“有标准基础、有对标目标、有先进性、无保密性”的“三有一无”原则;

4.“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优先推荐优质终端消费品。优先支持已获“江苏精品”认证的企业产品或者在本市各区域内产业相对集聚(有多家同类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申报;

5.积极推荐符合苏州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的企业、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企业申报“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已获“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的其他优质产品可继续申报。

 

三、工作任务

各地结合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数6个以上,其中“苏州制造”“1+N”认证3个以上。“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家以上。“苏州制造”认证联盟成员单位每家推荐“苏州制造”“1+N”认证2个以上。请于3月5日前将《“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申报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3)报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工信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培育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相关产品参与申报工作。

拟申报企业可与所属辖区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科)联系(附件4),咨询申报流程及相关事宜。

 

五、附件

1.“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申报表

2.推荐汇总表

3.“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企业申报表

4.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科)联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