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高新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11-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开展第二批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获评2024年度2A级绿色工厂。

(二)在苏州高新区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

1.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 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推荐程序

1. 企业自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并形成规范评价报告(报告格式详见《关于印发<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 初审推荐。自评合格的企业向区经发委提交评价报告(PDF版),区经发委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

3. 评审确认。市工信局收到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结果经征信查询、网站公示等流程后,无异议的企业评为3A级绿色工厂。

 

三、其他要求

各申报企业评价报告(PDF版)、推荐汇总表(附件)于11月25日前报区经发委资源处。

 

附件: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