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12-30

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5〕3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支持标准

(一)加强技术改造

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增资扩产,对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当年设备投入的1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

(二)推动智能化改造

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智改数转网联,对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二级、三级、四级或五级的企业,分别按不超过设备、软件、网络等合计投入的12%、13%、14%、1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可提交多个备案项目材料用于申报,同一备案项目只能用于申报一个方向。

 

二、申报企业要求

(一)企业应在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和良好信用状况,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技术改造方向的,应为在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智能化改造方向的,应为在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加强技术改造

加强技术改造方向支持的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改扩建项目、迁建项目,以及其他情况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增资扩产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有效的立项文件,核准或备案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2.在奖补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企业设备投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含税);

3.项目实施地及购置设备均在园区。

(二)推动智能化改造

1.取得有效的立项文件,核准或备案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2.取得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二级、三级、四级或五级证书的时间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并且至申报截止日仍处于有效期内;

3.申报项目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投入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实施地在园区。

 

四、申报投入内容要求

(一)加强技术改造

本方向支持的设备投入包括企业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因设备购置及使用需要绑定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嵌入式软件,必需零部件等,均含税)。

1.设备发票或报关单要求。国产设备发票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应属于机械设备类,进口设备报关单应与具体设备对应。发票或报关单单价低于1万元的设备,不予支持。

2.设备用途及使用场景要求。仅支持企业采购自用设备。融资租赁设备、自制设备、二手设备(进口设备除外)不予支持。企业应用于生产环节(包括能源管理、环境控制、物料传输、智能仓储等)的设备予以支持。企业用于建安工程的设备(如网络设备、厂房环境设备、配电设备、洁净工程设备等)和办公设备不予支持。行车设备及AGV设备予以支持,各类搬运车辆设备不予支持。

(二)推动智能化改造

本方向除支持加强技术改造方向所指的设备外,还包括为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而实际发生的与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应用相关的投入,具体包括:

1、算法模型费用(不含基于公有云API调用、按次或按Token等量计费的租用型服务):指为实施人工智能应用而发生的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智能体、工具包的授权或买断费用,与其绑定的首次部署、调试和技术服务费,以及与人工智能应用集成的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平台的购置或开发费用。

2、信息化设备费用(不含生产设备):指与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的服务器、存储器等信息化设备的购置、改造费用。

3、生产设备数智化改造费用(不含生产设备):指为实施生产设备数智化改造而购置的用于采集数据的传感器、智能摄像终端、网络终端等相关硬件设备(含嵌入式软件)费用,以及设备采集接口授权费。

4、软件费用:指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生产控制、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能源管理、网络管理等与生产制造协同的信息化应用软件(不含设备嵌入式软件)购置费用。

5、网络通信改造升级费用:指为提升工厂网络性能而实施的工业PON、5G等网络升级改造,包含网络升级、改造必须的硬件、施工、管理平台及系统集成服务费等。

6、其他经认定与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应用直接相关的必要费用。

 

五、申报材料

(一)加强技术改造

1.资金申请表(需由所属功能区产业局盖章推荐),详见附件1-1;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

4.提供购置设备票据清单及票据扫描件(附件2-1),票据日期需在2024年度(如通过报关方式采购设备,具体奖补判定时间以报关单<或进口保税核注清单>日期为准)。根据设备采购方式对应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方式一:通过物流报关公司或外贸公司(仅协助企业办理报关手续)购买设备。需提供报关单(或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海外订单或发票INVOICE(如有);

(2)方式二:通过经销商、代理商购买设备。需提供经销或代理资质证明材料,并提供国内发票;

(3)方式三:通过贸易公司(没有特定经销和代理资质)购买设备。需提供该贸易公司与供货商的合同(金额涉及商业秘密可不显示),并提供国内发票;

(4)方式四:直接从设备制造商处购买设备。如在国内采购,需提供国内发票;如通过报关方式采购,需提供报关单(或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海外订单或发票INVOICE(如有);

5.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包含本次申报的购置设备票据清单(附有注协二维码,表单形式详见附件2-1),专审报告中投资额审核标准参照“四、申报投入内容要求”。报告需披露企业2024年度新增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情况及申报投入中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要求见“六、其他事项”)。

7.项目申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8.其他需进一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动智能化改造

1.资金申请表(需由所属功能区产业局盖章推荐),详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证书扫描件;

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

5.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项目投入票据清单及票据扫描件(附件2-2),票据日期需在2024年度(如通过报关方式采购的,具体奖补判定时间以报关单<或进口保税核注清单>日期为准)。针对设备投入,根据设备采购方式提供的材料与技术改造方向相同。除设备投入外的软件、网络等投入相关费用申报,需提交相应的盖章版合同扫描件。

7.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包含本次申报的购置设备票据清单(附有注协二维码,表单形式详见附件2-2),专审报告中投资额审核标准参照“四、申报投入内容要求”。报告需披露企业2024年度新增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情况及申报投入中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要求见“六、其他事项”)。

8.项目申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9.其他需进一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对于同一企业申报同类政策的同一年度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同时申报省级及以上同类政策。

(二)如需向关联方采购的,需提供采购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证明。企业需提供向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相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如内控制度文件、市场同类产品定价对比等)。同时,应由第三方机构在专审报告中对定价公允性进行明确认定并陈述理由,或出具设备定价公允性认定的专审报告。

(三)园区经发委会同各功能区、财政审计局、企服中心严格有关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据企业的申报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奖补相关工作。园区经发委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企业申报专项资金,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资格,并记入社会法人失信记录。

(四)温馨提示:企业获得奖补后3年内,拟停用、闲置、出售设备预计达到15%的(按金额),应向所在功能区报备。

 

七、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qytt.sipac.gov.cn/ecobrainportal/)——政策全链——资金享受,点击进入资金专题“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主管部门为经发委),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及上传附件,并线上提交。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申报系统预计于1月9日前后开放。政策宣讲会拟于1月初举办,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企服中心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常见问题:

1.问:同类奖补是指哪些?

答:包含市级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以及市级及园区其他针对企业设备投入进行的奖补。企业用于申报同类奖补的票据材料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

2.问:设备备案证可以多个吗?

答:可以,但2个方向不可混用申报。

3.问:备案证金额低于票据金额的,以哪个为准?

答:备案金额和票据金额有差异的,一般以票据金额为准。企业申报投入金额一般应与项目备案金额及列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金额匹配。

4.问:票据较多如何上传?

选择其他类型进行上传,上传仅支持图片格式,票据较多请通过拼图软件进行合并。票据上方空白处可标记序号,需与附件2设备投入票据清单的序号一一对应。

 

附件下载

附件1-1:资金申请表(加强技术改造方向)

附件1-2:资金申请表(推动智能化改造方向)

附件2-1:项目购置设备票据清单(加强技术改造方向)

附件2-2:项目投入明细及购置设备票据清单(推动智能化改造方向)

附件3: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