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科研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8-30

根据《<相城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计划(2020-2022)(试行)>实施细则》(相政办〔2020〕124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科研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遴选入库的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且未获得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相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1);

2、《2023年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科研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

3、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附件3);

4、2022年度企业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5、2022年度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5日(周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板块科技部门;

3、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已入库企业通知到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

4、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板块科技部门,各板块科技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于9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

1、2023年相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2、2023年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科研补助资金申报表

3、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