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年太仓市产学研联合攻关及德语区合作项目补助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4-29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活跃创新要素市场,现开展2025年度太仓市产学研联合攻关及德语区合作项目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

推进本市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人才引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鼓励在太外资企业申请中国专利,实施技术成果的本土化、产业化,企业以技术转让(许可)、委托(合作)开发等形式与境外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单个项目实际金额≥1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金额(万元)的25%,单个项目*高得50分,实际支持经费以2025年度新质生产力扶持政策内容为准。                     

(一)国内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

1.申报条件

(1)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等具有实质性内容的产学研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与实施期须满足2023年1月1日(含)以后;

(3)经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4)实际支付金额须在10万元(含)以上;

(5)一次性资助,往年已获资助不再重复补助。

2.申报材料

(1)项目信息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5)付款凭证及发票。

(二)国际科技合作(非德语区)项目

1.申报条件

(1)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外方(非关联方)签订有明确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合同(协议)并提供付款凭证及发票,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合同签订日期与实施期须满足2023年1月1日(含)以后;

(3)合作文件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有明确包括各方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信息,不支持关联公司间的合作项目;

(4)一次性资助,往年已获资助不再重复补助。

2.申报材料

(1)项目信息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与外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包括中文翻译件;

(5)付款凭证及发票。

 

二、德语区合作项目

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与德语区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创新合作,企业以技术转让(许可)、委托(合作)开发等形式与外方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按实际支付金额(万元)的50%,单个项目*高得100分,实际支持经费以2025年度新质生产力扶持政策内容为准。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德语区合作方(非关联方)签订有明确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合同(协议)并提供付款凭证及发票,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合同签订日期与实施期须满足2023年1月1日(含)以后;

3.合作文件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有明确包括各方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信息,不支持关联公司间的合作项目;

4.一次性资助,往年已获资助不再重复补助;

5.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材料

1.项目信息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与外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包括中文翻译件;

5.付款凭证及发票。

 

三、申报方式

1.各区镇科技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提供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3,区镇盖章)。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受理后,一律不予退回和重报。

2.为简化项目申报流程,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报单位在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tcscypt.com)中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请按照项目信息表(盖单位章),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签章),企业营业执照、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盖章)等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另请单独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签章)。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2日9:00—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属区镇统一受理后交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推荐函

附件2:项目信息表

附件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及信用承诺书

附件4:2025年度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25年度德语区合作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