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通知(工业园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8-19

各有关单位: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新材料集群发展,持续助力新材料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苏州市工信局拟修订《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面向全市新材料研发生产单位公开征集新材料产品相关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结合省“1650”和市“1030”产业体系,《目录》修订征集领域包括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以及其他前沿新材料,重点考虑突破新材料产业短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的新材料产品。

 

二、征集要求

(1)征集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应是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尚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的产品,如涉及与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江苏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同类的产品,相关性能要求可对照参考,但不得与上述工信部、江苏省工信厅发布目录中的产品重复。(已进入《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产品无需重复申报)

(2)征集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

(3)产品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材料报送要求

线上材料:请于8月26日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征集——上传征集表扫描件及汇总表。

纸质材料:请在8月26日17:00前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A4纸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如有填报多个新材料产品情况,请分别填写产品信息征集表并单独装订成册)

苏州工业园区科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征集表

附件2《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附件3《江苏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附件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