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太仓市推动企业质量和标准等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9-18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科教新城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推动企业质量和标准等高质量发展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实施质量和标准化战略,助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质量和标准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16号)、《太仓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太政规〔2022〕2号)文件,开展2022年度太仓质量和标准等高质量发展资助项目和太仓市市长质量奖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2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入口为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www.taicangqyfw.com.cn/),进入首页右侧“项目申报”-选择项目“关于推动企业质量和标准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完成网上申报环节;

2.网上申报程序:进入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首页-进入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资料-区镇审核-市场监管局审核-网上申报成功;

3.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单位申报、区镇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信用审查、项目公示、资金拨付。

注:首次登录项目申报平台的企业可使用分配账号或注册账号后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可见“申报使用说明下载”。

3申报要求

(一)加强质量体系建设

1.鼓励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申报条件:2022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苏州市质量奖、太仓市市长质量奖及太仓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企业。同一年度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企业,按奖励金额最高的一笔发放。

申报方式:免申即享。

2.鼓励企业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获得省级质量信用AAA级、省级质量信用AA级企业。

申报方式:免申即享。

3.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微创新

申报条件:获得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团队。

申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二)鼓励企业制订标准

1.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标准

申报条件:(1)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布或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五位)以及国际标准;(2)已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的,且2023年良好行为评价结果为通过的,并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团体标准。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须提供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3)制修订国际标准项目的,须提供ISO、IEC、ITU国际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必要阶段性材料;

(4)团体标准项目须提供通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良好行为评价并实施一年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

2.鼓励参与标准机构工作

申报条件:(1)2022年新获批承担的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和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不少于20项标准化项目服务并取得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成果的标准化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承担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须提供获批承担国际、全国及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相关秘书处的正式批文;

(3)标准化服务机构须提供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的工作总结、服务本市标准化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取得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成果;

(4)诚信承诺书。

3.加强标准人才建设

申报条件:(1)2022年新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副主席)、注册专家所在工作单位;(2)2022年获评优秀标准化工作者所在工作单位。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副主席)、注册专家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或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国内对口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官网上的注册专家相关证明材料;

(3)获评优秀标准化工作者的,须提供标准创新贡献奖或年度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等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以及2022年度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标准文本;

(4)有效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

4.鼓励承办标准化活动

申报条件:(1)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的国际、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2)通过验收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承担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的,须提供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或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国内对口机构相关会议或活动的通知文件、会议议程或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会议或活动签到表以及相关经费发票复印件;

(3)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须提供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验收通过文件或项目考核验收评分表;

(4)诚信承诺书。

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和计量科

(三)其他奖励项目

1.鼓励认证认可发展

申报条件:2022年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的实验室、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相应认证证书;

(4)诚信承诺书。

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4.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申报项目所需填报表格可直接在申报系统中下载。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将无法提交;已完成申报的项目,如有退回,须在系统关闭后3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

2.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交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3.镇区经发部门负责对免申即享项目汇总上传申报系统,并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经镇区部门审核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需镇政府(管委会)确认盖章后按类别报市市场监管局;

4.申报项目与各级奖励政策项目同类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5.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申报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