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11-12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财〔2025〕389号)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及范围
境外展会参展补贴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须知:
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申报主体需在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申报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sz/#/fund/home)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
2.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所在区商务部门;
3.所有项目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材料一经报送市级部门,不得补报或修改。
附件:
1.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
2.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未申报省级参展补贴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