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3-07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22〕4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须符合园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620行动计划”支持方向,聚焦6个服务业产业集群以及20个产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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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园区数字经济产业核心发展方向,与招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协议,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2.支持标准

对于首次申报项目,根据产业发展协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分年度兑付;在园区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用房补贴,每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元/月,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数字经济落户项目)(附件1)。

(2)项目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阶段性发展计划等)。

(3)产业发展协议。

(4)经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执业证书、验资报告、纳税证明、股权架构图、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5)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知名、全国优秀、全国性总部、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证明、行业协会和商会证明、细分赛道排名证明等)。

(6)用房补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赁费发票、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

(7)其他佐证材料。

注:(1)-(2)必须提供,(3)-(7)视情况提供,申请房租补贴(6)的费用支出证明(租赁合同、租赁费发票、付款凭证)必须提供。

(二)平台及其他重大项目

1.支持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科研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人才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的服务业平台。

(2)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认定,并经园区管委会批准。

2.申报材料

(1)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平台及其他重大项目)(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以管委会名义和相关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相关其他证明材料。

(4)平台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5)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审查。

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对项目开展审查评选,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

 

四、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记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

 

附件下载

附件1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数字经济落户项目)

附件2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平台及其他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