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9-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要求,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将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流程
10月24日17:00前,完成线上申报提交
申报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注意系统审核意见,及时完成退改,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省级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需获得市级1年以上(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4年10月24日之前),请还未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切勿直接申请省级;
2、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方法(附件2)打分,初评得分需达到65分,最终得分以省、市复核结果为准;
3、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和系统提示,务必尽早提交,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4、本次认定评价工作流程中指标体系新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请符合相关领域要求的企业关注。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