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11
各镇(街道、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相城区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1、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其中分离设立的工业设计企业,与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不纳入扶持范围)。
2、具有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且对外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企业。
3、独立运行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等机构。
4、采购区内工业设计服务或组织参加工业设计培训的工业企业。
本政策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相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为D类企业不享受本扶持政策全部条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相城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
4、满足《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xcqfzx.szxc.gov.cn/)进行申报。企业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各地经发局线上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过时不再受理。
2、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各申报材料附件,申报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在系统上传PDF版本,其他佐证材料需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具体线上申报操作流程请参考《惠企通平台使用指南(企业版)》,须保证线上线下材料一致。
3、各地经发局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于截止时间前推荐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和板块公章),并填报《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汇总表》(附件2,加盖板块公章),报送至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在线填报或上传申报材料。材料中涉及的服务合同、发票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发票的服务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补充合同。付款凭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开拓工作视野,创新方法和渠道,确保区内广大企业的知情权;同时,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研究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推荐重点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性和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苏州市相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