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开发党〔2018〕76号)、《南通开发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1〕27号)《关于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实施办法》(通开发人才〔2021〕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星湖计划”青年人才(产业紧缺人才类)生活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以上文件中明确的青年人才资助对象(博士后生活津贴本次暂不受理)。包含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首次申请人员来区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后且至2023年7月31日前(截止提交申报材料社保缴纳满12个月)。
二、资助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来区的青年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开发党〔2018〕76号)及《关于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生活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9日前来区的青年人才,根据《南通开发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2022年2月19日至2023年7月31日前来区的青年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开发管办〔202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附件区级生活津贴申请资料,打印表格并附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宏兴路9号东裙楼二楼11号窗口),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扶持建议,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标准发放。
四、申报时间
2024年“星湖计划”青年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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