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5-26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高校院所,有关单位:
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链,紧密结合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深化“双高协同”创新发展,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现开展2026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医疗机构等。
(二)支持内容
支持面向新兴支柱产业、未来产业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区内创新主体聚焦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联合高校、园区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基础相对较好;
2.项目负责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概念验证服务经验;
3.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专家顾问团队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
4.固定服务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相关硬件平台,能够有力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发展和运营;
5.建立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运行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6.概念验证项目来源稳定、建设经费有保障,每年可用于开展概念验证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7.配有验证投资基金,支撑成果后续转化。
二、申报要求
1.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厅系统干部职工廉洁履职“十不准”等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2.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3.关于申报限项要求。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有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在建平台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已获批省科技厅概念验证中心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概念验证中心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关于限额推荐申报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每个设区市推荐数不超过3个。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1个项目。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本通知,切实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5.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6.项目预算编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文件执行,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它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三、其他事项
1.202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备注:概念验证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3.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9日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请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科技政务子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