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昆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6-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动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市监〔2023〕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价值专利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昆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5年度昆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昆山经营发展三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以及科研检测机构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发展基础较好。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近三年主营业务实现增长或持续盈利。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稳定,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占同期研发经费比例不低于5%。

2.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技术成果。拥有市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稳定。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有效,专利战略意识较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比较完备、工作机制科学、人员配置合理,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专利信息运用良好,拥有有效专利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量)。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

4.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利用产学研合作,已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项目研发攻关等各种形式已取得良好科研成效,且专利权属清晰。

5.有良好的高端专业服务合作关系。发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根据发展需求在专业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战略布局、高质量高水准的专利申请代理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相互建立良好的长效合作关系。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污染环境和安全生产严重责任事故等不良现象,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三、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主体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www.kststis.com)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2.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拟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材料须包括:

1.《昆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等;

3.项目申报主体的高价值专利或专利组合创造的基本思路、基本目标,产学研服等情况;

4.项目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证明材料,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及高端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的协议复印件等。

 

五、其他

1.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2.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平台要求仔细填写各项申报内容,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区镇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胶封成册,一式三份)。

3.请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统一收取、汇总申报资料,并在7月4日前将《区镇推荐函》及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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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昆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