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预备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1-16

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以下简称江海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攀峰人才(团队)

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创新制高点,长期奋战在科研创新第一线,在所从事领域具有精深研究和学术造诣,具有科技前沿引领力、科研资源集聚力、国际学术影响力,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国际领先重大科技成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产业科创领军人才(团队)。

1.攀峰人才为海外引进类,攀峰团队为本土培育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攀峰人才或团队首席专家须在我市企业全职工作或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通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科技成果在南通转化。

2.攀峰人才:海外研发工作经历(不包括学习经历)累计不少于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获得正式教学(科研)职位,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

攀峰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重要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拉斯克奖、沃尔夫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②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③近两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主流榜单排名前100位或学科排名前50位)、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等担任学术带头人、首席科学家、讲席教授;在国际一流企业(主要指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科技公司前100强)总部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在其主要研发机构担任研发总监等高级职务;④用人单位或地方重点引进,给予或计划给予科研资助经费、人才项目经费(不含基建费用)达到5000万元以上。

3.攀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团队首席专家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同时担任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并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②团队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个专项支持,或用人单位、地方专项支持(不含基建费用)5000万元以上。

 

(二)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

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通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型企业,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申报创业团队的一般为3-5名成员,其中团队领军人才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其余成员须为全职人员。

3.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到南通创业,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及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

4.担任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本人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实缴),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申报创业团队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且团队成员个人占股均不少于6%;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企业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

 

(三)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或企业设立的创新平台,引进掌握高新技术、产业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申报创新团队的一般为3-5名成员,团队成员须都为全职人员。

2.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到南通企业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正式引进手续。

3.引进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4.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且在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5.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或省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

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的人才(团队),支持企业全职引进的知识产权、文化创意、财务金融类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团队)申报江海英才计划。通过企业设立创新平台申报的应以团队形式申报。

 

(四)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其技术技能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创造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较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高层次技能人才。

1.取得技师以上资格证明,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在企业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入选后能在引进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引进全职高技能人才。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其他省级技能专家;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研发型企业或工业企业;②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③被认定为市双创优质企业。

获得过江苏省其他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再申报江海英才计划。2022年及以前各县(市)获得过省双创计划的,不再申报江海英才计划。江海英才个人与团队原则上不得兼报,已入选江海英才个人的不再申报团队。

 

二、申报时间节点

各申报人才请于1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能达大厦16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