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1-08
为深化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江苏省近日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旨在系统化、规范化地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强劲动力。此项《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全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入了系统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的新阶段。它通过清晰的梯度培育路径和严格的全程管理,将有力引导广大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对标提升,持续推动江苏省工业经济向绿色化、高端化迈进。
一、总体目标与遵循原则
《细则》以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为引领,致力于打造一批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构建从市级、省级到国家级的规范化长效培育机制。其核心定义与原则均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保持一致,确保政策的统一性与连贯性。
二、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培育梯队
《细则》明确了分级培育的责任主体与路径:
市级培育基础层: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建立本地培育库,制定计划,引导企业、园区实施绿色化改造,并遴选确定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省级培育核心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省级评价标准,推动配套政策,并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的遴选、公布工作,同时择优向国家层面推荐。
申报升级路径:原则上,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应先获得市级称号,形成清晰的梯度晋级通道。
三、明确的申报门槛与“一票否决”项
申报单位需满足基本条件,如依法设立、在江苏省内从事实际生产等。同时,《细则》设立了严格的禁止性红线:近三年内若发生严重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不得申报。
四、规范的申报评审流程
整个流程坚持“自主自愿、如实申报”原则:
企业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官方标准进行自评价,通过国家统一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在线提交材料。
市级初审推荐: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初审,核查禁止性情形,并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至省级。
省级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遵循“依标评价、择优遴选”原则,不设名额限制,每年集中公布一次省级名单。
五、实施动态化管理
为避免“终身制”,《细则》建立了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
年度报告制度: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单位,须每年定期在线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更新关键指标数据。
分级核查机制:设区市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省级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省级则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复核。
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发生重大变更不再符合要求、填报信息不实或复核不合格的单位,将按规定程序移出名录,确保绿色制造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