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6-04
近日,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文《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6﹞48号),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壮大瞪羚企业群体,发挥瞪羚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积*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瞪羚企业,现我区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企业开展瞪羚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注册地必须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
1.定量指标:2025年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2年,202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2022-2025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25年正增长;
(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2年,2022年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且2022-2025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25年正增长;
(3)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且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且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备注:2022-2025年复合增长率=
二、申报要求
1.企业填写word文件《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填写exlce文件《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附件2)。
2. 企业将正反打印的附件1盖章纸质版1份送至区企服中心;附件1(命名:瞪羚企业申报-XX企业)和附件2(命名:XX企业)电子压缩包发送至hnezg19b@126.com。
3.以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均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
附件
1. 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2. 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