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创新奖申报条件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2-27

一、申报条件

1.金融开放创新奖:由园区金融类机构等申报。申报单位应在园区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推出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的金融产品、工具、服务等金融创新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且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并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是各类机构(部门)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2.科技金融创新奖:由园区金融类机构等申报。申报单位应在园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推出在科技金融领域具有创新突破的金融产品、工具、服务等金融创新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且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并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是各类机构(部门)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3.数字金融创新奖:由园区金融类机构、数字金融生态圈企业及其他相关数字金融企业等申报。申报单位应在科技赋能园区金融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推出在数字金融新技术研发及创新示范应用方面具有创新突破的金融产品、工具、服务等金融创新项目(包含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且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并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是各类机构(部门)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4.绿色金融创新奖:由园区金融类机构等申报。申报单位应在园区绿色金融领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推出在绿色金融领域发展与创新性解决方案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的金融产品、工具、服务等金融创新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且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并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是各类机构(部门)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5.环境建设创新奖:由营造园区金融发展良好环境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推出在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营造、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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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1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递交到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