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8-04

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操作规程》(苏科资〔2024〕13号)要求,经项目承担单位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和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对“乏氧环境下EPCs衍生外泌体传递非编码RNA调控内皮细胞功能及其在深静脉血栓中的应用研究”1项项目进行终止。项目信息请登录“苏商通”网站,在“政策直达-科技服务-通知公示”中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