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10-14
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范围
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一)服务重点行业和领域包括装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仪器仪表、安全应急、民用爆炸物品、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环保、人工智能、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新型储能等。
(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计量检测、标准验证与检测、质量可靠性试验检测、认证认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产业技术基础服务(60%以上业务与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相关)。
(三)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四)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不少于1年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经历和至少3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服务案例,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行业机构合作紧密。
(五)拥有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60%以上的人员具有从业资质和科研成果。
(六)具备提供产业技术基础服务所必需的固定场所和基础设施,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含软件)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相关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
(七)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近3年来承担过***或省部级项目,包括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产业信息发展、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或其他具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基础相关项目。
三、申报流程
1.园区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0月16日17:00前。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6年工信部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提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1)。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9日17:00。园区系统形式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纸质材料(申报书含相关证明材料,胶装一式2份、电子版光盘1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3号窗口。
四、其他说明
1.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单位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阅《管理办法》内容。
3.园区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重点审核条件符合性、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择优向市工信局推荐。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