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开展202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10-16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苏高新管〔2024〕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1、评价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评价对象:按《管理办法》和细则规定应纳入绩效评价的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对孵化器围绕孵化服务、运营绩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1、参评孵化器需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
2、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功能片区科技部门,具体联系人见下表,截止时间:10月30日(周五)17:00。
2、各功能片区科技部门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初审表》并出具初审意见。全部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版、申报单位打印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并胶装)报送至区科创局,截止时间:11月4日(周三)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参评孵化器名单
2.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报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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