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10-29
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产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培育专项资金(2025年度**技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补标准
申报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及循环经济项目两类。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和项目投入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15%,单个企业年度*高100万元。
(二)循环经济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和项目投入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的15%,单个企业年度*高100万元。
二、基本要求
本次认定适用于在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财务制度、良好信用状况的企业。
三、申报项目条件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需为工业企业;
2.企业为节约能源,开展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依托的改造主体应符合产业政策;
3.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上(等价值,含)。新购入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级)及以上,暂无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设备改造后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4.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5.项目实施地及所用设备均在园区;
6.多个项目可合并计算节能量和投资额,单个子项目节能量不小于20吨标准煤(等价值)
7.项目需于2025年建成投用。
(二)循环经济项目
1.企业需为工业企业;
2.支持资源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工业节水、工业废水“零排放”改造、再制造项目、园区产业链循环经济补链项目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项目;
3.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4.项目实施地及所用设备均在园区;
5.项目需于2025年建成投用。
四、申报材料
1.产业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或附件3)
3.项目合同扫描件
4.项目发票清单(附件4)及发票扫描件
五、申报方式
本次仅通过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需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申报专题,按需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型进入对应的表单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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