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发展资金项目公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11-03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新型贸易服务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商〔2026〕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服务贸易发展资金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