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9-02
智多星收集了2025年江苏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材料要求等事项的汇总梳理,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
问: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对象是什么?
答:申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须达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制造型企业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制造业”门类。发电、采选矿、物流等企业不在申报对象之列。同时,对申报对象的所有制类型不做限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均可申报。
问: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方式是什么?
答: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对照《暂行办法》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开展评价,并编写自评价报告(参照《通知》附件4);鼓励企业优先自行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评价并编制报告,须在评价报告封面后的基本信息表中注明。如不注明,一经查实本次申报无效;已申报成功的,如发现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从名单中移除。
问: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自评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暂行办法》规定,已纳入工信部2024年度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相关行业具体标准可在省工信厅官网下载)的行业参照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问: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1)自愿申报。自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2)各市推荐。设区市工信局对本辖区企业提交的评价报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行文向省工信厅推荐,并同时在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3)评审确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设区市推荐名单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单位,将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
问:对符合“绿色工厂行业标准”的行业,编制评价报告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企业所属行业有符合“绿色工厂行业标准”中相应行业的,应根据具体行业标准开展评价工作并编制评价报告,不再适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各项指标按照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评分,其中必选项若为0分按一票否决处理(即不符合绿色工厂申报要求)。比如:企业的产品为印制电路板,就要使用工信部公布的《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SJ/T 11917-2023)开展自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问:评价中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提供《节能承诺表》《节能审查意见》《节能验收报告》《环评批复》《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B204-1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问:四个体系是否必须要通过第三方认证?
答:评价指标评价表中四个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评价项的“要求类型”为“可选”项,非“必选”项,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第三方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可获得相应的可选项得分,未通过认证影响得分。鉴于该项分值占比较高,建议企业完成相关体系的第三方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