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3-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5〕1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1030”产业体系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四合一”、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等方向,此外,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制造”,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列支,一并纳入本次集中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详见《2026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联系人及覆盖范围》(附件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6年3月20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奖励另有规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八)《申报指南》中标注免申即享类的项目,企业若满足条件,无需申报即可按照统一发放流程获得相应奖励资金。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

https://www.szzxzjsb.com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2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3、网上受理

各地工信(科创)部门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后台”(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login)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项目审查

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对拟推荐项目与本地区获得市级其他涉企资金、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比对查重,重复申报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应根据《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和市工信局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要求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

5、项目报送

对各地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科创)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工信〈科创〉、财政公章),于4月30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法规处。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和项目负责处科室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中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须签字盖章,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

(五)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六)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工信(科创)、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推荐一批对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对于不得重复申报的项目,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负责排除重复申报项目,确保本地上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四)加强绩效评价。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具体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上年度申报获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书面盖章报市工信局。

(五)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有效投入项目按照市和县级市两级财政1∶3、市和区两级财政1∶1比例共同支持。

 

附件

1.2026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3.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

4.2026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联系人

5.2026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6.2026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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