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市人工智能标准化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2-25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进一步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的若干措施(2026年版)的通知》《苏州市实施标准化“七大工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智多星为大家整理了2026年苏州市人工智能标准化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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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

3.能够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4.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专项条件

以下条件须满足3项(含)以上:

1.近3年内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或江苏省地方标准不少于1项;

2.近3年内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或江苏省地方标准不少于3项;

3.承担国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有效运行;

4.为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召集人或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组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

5.本单位在职人员中至少1人为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

6.本单位在职人员中至少1人为全国或江苏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7.拥有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项目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和良好沟通协调的能力,并具有参与标准起草或重要技术研发项目的经验。

2.项目组成员应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