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太仓市2A级**工厂申报条件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2-05

根据《苏州市**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第一批太仓市2A级**工厂名单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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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在太仓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2A级**工厂:

1.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被动态调整出**制造名单的;

3.在太仓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4.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5.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申报要求

(一)自主申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苏州市**工厂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并形成《苏州市**工厂评价报告》。

(二)初审推荐。自评合格的企业向所在镇(区)经发局提交评价报告(PDF版)、**工厂推荐汇总表,各镇(区)经发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制造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于3月6日前行文推荐至太仓市工信局。

(三)评审确认。太仓市工信局收到推荐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结果经征信查询、公示等流程后,无异议的企业(评价分数70分(含)以上)评为2A级**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