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7-02
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科创委、高新区经发委:
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和市工信局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地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市“103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组织推荐程序
(一)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省工信厅通知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打分;
(三)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须在2025年7月30日之前获市级认定(以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重点领域引导方向的优先推荐。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0分(包含6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方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指导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于2026年7月30日前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指导推荐企业登录“苏商通系统”,选择申报驿站-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于2026年7月30日前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苏商通https://sst.suzhou.gov.cn/)。
三、推荐要求
请各地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请各地于2026年8月3日前完成线上推荐提交操作,正式推荐行文报送我局,并附线上系统自动生成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省工信厅通知附件2,补充完整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请各地于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线上推荐提交操作,正式推荐行文报送我局,并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系统导出,补充完善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