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7-02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总体部署,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初一公里”,根据《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5〕13号),现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

聚焦“1030”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医疗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论证,优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初一公里”,对新建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高200万元建设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在苏经营的企业、医疗机构等主体,聚焦“1030”产业体系,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2.具备规范、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包含项目遴选、验证辅导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具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明确的市场化机制。

3.拥有稳定而强大的技术来源,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已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

4.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服务条件和基础,拥有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场所,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能够支撑概念验证全流程服务的仪器设备资源。

5.具有一支稳定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技术转移等相关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概念验证项目遴选专家委员会,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6.具有一定规模、来源稳定的资金,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对接投融资、市场渠道等市场资源,提供概念验证服务以及应用场景拓展、创业培训辅导等配套服务,并能够取得一定规模的服务收入。鼓励单独或合作设立概念验证专项基金,投资市场前景好的概念验证项目。

(二)实施方式

本年度概念验证中心按照A、B类组织,各区支持经费由市、区按1:1联动支持,无法归口到区的由市级财政承担。

1.A类为资金资助项目,建设期内给予*高200万元资助,获批建设当年一次性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2.B类为指导性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加大项目组织力度,安排经费联动支持。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6年度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点击“我要申报”。在申报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业务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四)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涉密材料请勿上传),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