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4-08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聚焦“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研究支撑。现将《2026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6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通过定向择优(另行组织)、揭榜挂帅方式(指南详见附件1)组织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类)根据指南明确的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揭榜挂帅类每项市资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申报人根据指南(见附件2)研究方向自行拟题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面上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苏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协同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单位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研究人员牵头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研究题目及研究内容,详细填报项目概况、研究计划及经费情况。重点项目应在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限项要求
1.面上项目审核推荐主体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项目(详见附件3)。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可*多再参与一个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可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2.已获省级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不得将与本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再次申报本年度项目,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
3.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4.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须作脱密处理。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项目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的情形。
三、研究成果要求
1.面上项目研究报告控制在10000字左右,并提交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重点项目研究报告至少1篇(20000字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至少1篇(5000字左右),提交研究报告PPT,并完成其他考核指标。
2.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包含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5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领域相关国内外*新动态,热点事件的跟踪研究或某方面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面上项目研究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在项目期满后1个月内提交。研究报告全文重复率应在15%以下(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为准),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4.各项目单位应强化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将定期对转化应用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后期面上项目申报限额及重点项目验收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事宜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申报直达→科技服务进入,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6年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任务,点击“我要申报”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三)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00,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