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6-18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为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扩能和提质并举、发展和监管统筹,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生产性服务业突出“两业融合”为工作重心,生活性服务业突出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为工作重点,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到203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接近2万亿元,服务业“1840”体系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苏州服务”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在全国重点城市服务业排名中争先进位,努力打造服务业头部城市。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

(一)推动人工智能服务创新与应用。

模型赋能服务。加快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新模式,培育原生智能服务产品。

数据要素服务。推动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发展数据标注、数据合成、数据安全等产业。推进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高质量数据集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打造苏州国际数据港,培育“来数加工”等数据跨境服务场景。

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发展新型智算云、算力租赁等服务。鼓励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推动5G-A网络发展,加强6G、量子通信等新技术研发,培育卫星互联网服务。

(二)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自主创新。

软件开发服务。深化中国软件名城建设,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开源生态,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和软件融合应用。

工业互联网服务。引导平台企业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型平台,重点培育行业型平台,有序建设协作型平台。

集成电路设计服务。重点发展高性能计算芯片、高端传感器芯片、车规级芯片等高附加值产品设计服务。

(三)强化科学研究服务支撑作用。

研发试验服务。完善高能级研发机构体系,争创金融科技、自主软硬件协同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服务水平。

专业设计服务。高标准建设青苔国际工业设计村,培育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提升智能设计、交互设计、网络协同设计等前沿设计服务能力。提升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园林设计服务能级。

知识产权服务。围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全链条,推进专利、商标等类型和代理、运营、咨询、法律等业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建设苏州市“AI+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创新基地,培育IP智慧经济新形态。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全链路服务体系。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增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苏州节点等功能,打造未来产业前瞻性验证实验室。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集团(苏州)的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

创业孵化服务。分领域培育省级标杆孵化器,推进标准级与卓越级孵化器培育创建工作,发展超前孵化、投孵联动、持股孵化等服务模式。

(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货币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做强普惠金融与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中长期资金供给能力。培育融资租赁服务,发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联合租赁等服务模式。

资本市场服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鼓励运用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做优做强。

保险服务。推动科技保险、供应链保险等产品创新,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范围。落实“险资入苏”,有效搭建起保险资金与实体项目之间的合作桥梁。

数字金融服务。加强“苏企融”、香港—苏州海外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培育数字金融核心企业,在智能合约、跨境支付、金融密码等领域提供数字人民币解决方案。

(五)增强新型贸易服务竞争力。

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引导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合理布局,做强钢材等优势品种大宗贸易,打造全国知名大宗商品商贸流通基地。丰富工业消费品市场经营业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和政策保障。

新型电商服务。紧扣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做强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兴趣电商、即时零售等新型电商。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

(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效能。

现代运输服务。巩固苏州港江海中转枢纽港地位,引领多式联运发展。推动双东南出海通道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网络货运平台能级,促进运力高效匹配。推动老旧仓储设施改造,建设智慧仓储和分布式仓储设施。

快递服务。发展大件快递、冷链快递、同城急送等服务,创新无人车、无人机投递等新型方式。持续深化“两进一出”工程。

(七)深化检验检测计量认证服务试点。

检验检测服务。聚焦重点新兴产业建设***和省级质检中心,探索建设市级培育检验检测平台,构建以市级平台为培育库、梯次申报省级和***质检中心的三级培育体系。

计量认证服务。开展产业计量融合创新试点工作,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江苏)建设,在纳米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和建设。鼓励机构间国际合作,培养和储备国际化认证技术人才。

(八)积*培育零碳零废服务。

碳中和服务。培育碳核算、碳认证等专业服务,做优环境治理服务。推动国际**标准对接与互认,有效应对**贸易壁垒。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做强回收利用与再制造服务。

节能服务。推进重点行业能效诊断,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发展“节能+数字化”“节能+金融”等协同服务模式,强化节能服务咨询机构交流合作。

(九)做强做优商务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重点发展“AI+人力资源”新服务,支持打造数智化人力资源服务先行区。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劳动者专项培训。

会计审计评估服务。集聚国内外优质主体,推动本土机构做大做强,鼓励拓展IPO审计、并购重组等高端服务,探索ESG、数据资产等新兴业务。

法律服务。培育专业化、品牌化法律服务机构,增强跨境投资并购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打造苏州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区。支持苏州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实体化运行,依法探索开展临时仲裁。

会展服务。推动“展产联动”,形成一批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会展项目,推动会展业与文化、旅游、演艺、赛事、节庆等融合发展,加大企业海外参展政策支持力度。

 

三、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十)增加居民服务优质供给。

零售和餐饮服务。繁荣新消费经济,培育智能陪伴、宠物服务、国潮文创、定制化餐饮、冰雪运动等新业态,优化零售业城乡规划布局,擦亮“首聚苏州”品牌,提升“苏州味道”影响力,推动老字号焕新升级。

社区和家庭服务。加强“一刻钟幸福生活圈”建设,创新社区集成服务模式,推进完整社区扩面提质增效,营造“苏式生活”品牌。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发展,拓展新型到家服务。着力满足困难群体特殊照护需求。

高品质居住服务。完善“两智一全”住宅试点,打造安全舒适**智慧“好房子”。依托市、区(县级市)两级房产超市稳步推动住房销售。开展“物业+生活”融合服务试点。加强差异化租赁住房产品供给。

(十一)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

养老服务。构建“苏式颐养365”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激活银发经济,培育老年人消费市场。

托育托幼服务。加强普惠托位供给,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争取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

(十二)增强康养疗愈服务专业化能力。

医疗保健服务。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优做实家庭医生服务。依托外商独资医院、中新苏州医学中心等建设,稳步发展国际医院和特需医疗服务。

健康服务。完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群体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优质高效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吴门医派传承创新。培育运动数据分析、医疗美容等新业态。

(十三)创新文旅体服务模式。

文化创意服务。加强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动漫游戏、网络文学、微短剧等数字创意服务健康发展。丰富高品质演唱会、音乐节等演艺服务。推动昆曲、评弹等传统戏曲和“苏工苏作”传承创新。

旅游服务。紧扣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方向,拓展全域文旅消费。发展多元化住宿新业态。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加强港苏(州)、沪苏(州)联动,推广“海派文化+园林文化”等联游产品,提升苏州海外整体营销效能。

体育健身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公园、进商圈”,放大“赛事经济”效应。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培育越野、骑行、航空、冰雪、电竞、水上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四、提升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水平

(十四)推进服务业数智化转型。

提高服务业“人工智能+”发展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智能终端等推广应用。支持开发低成本、轻量化数智服务产品,鼓励企业参与行业语料库和数据集建设。提高“算力券”使用效率,对企业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和词元等给予政策支持,降低服务业数智化转型门槛。

(十五)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加强全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总体统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鼓励龙头企业加强标准研究,积*参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研制,支持申报***标准化试点。加强服务业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支持苏州自贸片区申报国家自贸试验区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

(十六)加强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加快***“两业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以“计量与检验检测”为主攻方向,协同联动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中试验证、质量认证、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等其他6个试点方向的工作,引育国家“三中心一平台一基地”,整体提升“两业融合”发展水平。做强做优共享制造、智能运维等服务型制造模式,争创***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培育服务衍生制造,提升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水平。

(十七)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积*争取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职业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提升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建设水平。推进中新数字贸易合作试点,推动中德数据跨境业务参与国家试点。扩大入境消费规模。提高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五、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十八)深化服务业改革创新。

深化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建立市政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发挥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清理服务业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深化服务业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运行态势分析和风险研判。

(十九)丰富财政金融政策工具。

充分依托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优质服务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支持。整合市新业态新消费基金等服务业领域的专项基金,研究设立服务业产业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助力服务业新赛道企业发展壮大。做大普惠性金融产品规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保单质押等金融产品,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加强数字人民币平台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大“消费券”等发放力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给,推动土地用途合理转换,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及省市支持的服务业项目,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十)提升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

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源,完善城市停车和充换电设施。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加快干线航道、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和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促进特色专业市场等更新升级,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体系。

(二十一)培育服务业优质经营主体。

吸引龙头企业在苏设立总部,完善总部企业培育方式,加快培优育强苏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鼓励大型平台企业在市级层面统筹运营全市业务。引导制造业企业成立信息技术、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创新配套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二十二)提高服务业招商能力。

建强服务业专业化、国际化招商队伍,加强招商人才培训。加大全市招商资源统筹力度,面向各地开展精准资源推介与项目统筹流转,强化服务业招商队伍建设,重点招大引强全国服务业领域头部企业。聚焦重点方向有序增设专业子基金,完善“招投联动”机制。加强一人公司(OPC)社区建设运营。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和滚动更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布局服务业重点领域。

(二十三)推动服务业人才建设。

创新服务业领域人才认定方式,优化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定标准和流程,重点引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特殊人才,试点建立企业授权认定模式,集聚服务业**、领军和紧缺人才。依托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优化院校服务业相关专业设置。

(二十四)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

分批次推出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建立场景全周期建设管理制度,加大面向平台企业等新兴主体的场景开放力度,加强企业引育力度,统筹利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

(二十五)促进服务业品牌塑造。

遴选一批高成长性、强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强化品牌顶层设计。依托“中国品牌日”等平台,健全品牌推广与出海机制,争创更多“江苏精品”“苏州名品”等“苏州服务”品牌。

(二十六)加强服务业政策统筹。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推动本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工作举措,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和目标清单,形成全市服务业“1+N+10X”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服务业安全监管。

健全适应业态融合的跨部门跨行业审批监管模式。完善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整治虚假宣传等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