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6-18
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6〕197号)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创新积分制”应用推广工作,持续发挥为科技型企业赋能的政策效能,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以来,科技部在全国推广“创新积分制”,通过征集企业经营、创新等方面的数据信息、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形成评级结果。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推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将评级结果推送至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率、长周期、低成本的贷款服务,并联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和科技创新再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企业申请中央财政担保和贴息;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加强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联动,加强资源对接,提供多元服务,引导和撬动各类金融资源向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集聚。
二、填报范围
本次信息填报范围包括:以前年度已填报企业信息的更新数据和2026年新增企业数据两大类。数据的填报工作以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官网(https://www.jspc.org.cn/)“创新积分制填报”模块为载体,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批量上传企业信息或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上网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2日。
四、填报方式
1.科技型企业自主填报。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登录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官网(https://www.jspc.org.cn/),通过首页“我要办”栏目,点击进入“创新积分制填报”入口,按照提示要求开展本公司数据信息报送。(已有账号直接登录,无账号则需要注册)
2.地方科技部门集中上传。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合作,畅通政务数据通道,建立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按照“‘创新积分制’数据样表(2026)”(附件)要求,形成数据表格,使用科技部门管理员账号登录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官网(https://www.jspc.org.cn/),通过“首页—我要办—创新积分制填报”模块完成数据上传。
五、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发动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应报尽报”。
2.各设区市科技局对辖区内企业填报和集中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导出《企业信息报送函》并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统一收集、汇总全省数据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开展全国企业创新积分计算,并反馈积分结果及数据质量校验意见。省科技厅收到反馈后,将组织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助开展本地区企业数据质量及创新积分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科技部将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支持对象的筛选条件形成备选企业名单,推送至对应的金融机构,匹配对接相关金融资源。
3.企业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省科技厅将上报科技部,取消其创新积分评级结果。各设区市科技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加强对填报主体性质的甄别,重点审核企业业务领域的科创属性、运营存续状态等。
4.各设区市科技局在组织填报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数据填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各设区市科技局应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杜绝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
附件:“创新积分制”数据样表(2026)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