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组织申报细则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6-23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6月3日下发专项工作通知,全面部署省内“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征集与推荐报送工作。本次申报严格对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文件要求,面向各设区市发改部门、相关市场主体明确申报组织、项目筛选、材料报送全流程要求,助力省内能源主体争取***AI能源示范载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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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摸排储备项目,规范完成省级材料报送

各地发改部门、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试点申报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具备落地条件的能源智能化改造项目。鼓励传统能源经营企业、AI技术服务商协同组建联合申报主体,对照国家发布的51项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配套建设指南,细化项目实施路线与技术落地方案,规范编制完整试点建设方案。各地在梳理项目时需全程跟踪、针对性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所有推荐项目需划分优先级并在汇总表格中清晰标注排序;同一项目仅可申报一次,严禁重复多头上报。全省统一材料截止节点为2026年7月6日,各地须在此时间前把全部纸质推荐资料提交至省发改委。

 

二、从严筛选,优先推送高示范价值优质项目

本次国家层面分配各地试点推荐名额存在总量限制,各地需在前期能源AI场景摸排基础上,强化项目形式审查与综合筛选。申报推荐优先倾斜具备江苏产业特色、行业示范带动效果突出、合作AI服务商技术研发实力雄厚、获评***试点概率更高的项目,提升省内项目整体申报通过率。

 

三、省级申报配套硬性规范

参与申报的能源企业需规范完成创新联合体搭建、试点方案编制等全部前置工作;全套申报资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企业核心商业隐私内容,同步随材料附上资料真实性承诺文件。成功入选***“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的项目可享受多重政策倾斜:纳入全国人工智能示范工程培育体系、相关技术成果有机会转化为行业标准,同时在专项资金申领、牵头承担***能源科技重大专项等工作中享有优先支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