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复核有关要求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9-25

前篇讲解了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的条件及流程,那么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哪些相关要求呢?下面智多星为大家具体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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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已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初审。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申请或未推荐复核的,须说明原因。

(三)审核公布。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数据项补充填报

根据工信部信息更新和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今年部局将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评估,在申报材料中新增了部分数据项并通过部平台部署开展了数据更新工作(我省未在部平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近期,我厅对省培育平台进行了完善,增加了新增数据项更新功能。请各地组织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系统补充填报有关数据信息(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未按要求补充数据的将无法申报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进行审核,于10月11日前完成并提交(10月11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和市县审核提交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复核均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省工信厅将对各地审核推荐质量进行评价通报,结果作为后续培育工作中有关措施减分或限额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