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苏州名品”申报工作通知(工业园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9-09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落实质量强市建设相关部署,培育壮大苏州本土优质产品与服务品牌,现组织开展2026年“苏州名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存续3年以上的在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组织;

2.对申报的产品或者服务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在有效期内;

3.市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服务质量长期稳定,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5.近3年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差异化条件。

1.农业产品

(1)申报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且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申报的农业产品获得至少一项**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或者加工类农业产品的市场主体获得至少一项ISO22000、HACCP、CAQS-GA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产品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对部分特色小宗农产品,年销售额条件可以适当降低。

2.工业产品

(1)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2)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工艺技术的产品或者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可以适当放宽申报要求。

3.服务

(1)服务性年营业收入达到规上、限上企业标准;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9月15日12:00前,申报主体通过苏州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后进入“苏州名品项目申报”模块,根据申报项目选择对应类别,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完成申报。

(二)线上初审。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三)提交纸质材料。

9月16日17:00前,初审通过并经县级市(区)质量专班审核同意推荐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纸质申报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2册,承诺书和申报表(线上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为一册,佐证材料为一册;一式两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附件

附件1苏州名品”申报表(农业类)(1)

附件2苏州名品”申报表(工业类)(1)

附件3“苏州名品”申报表(服务业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