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组织申报2026年度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项目【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9-09

根据《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高新管〔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01、科技贷款利息补贴

(1)支持范围

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从金融机构获得用于科技创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科技型企业。

(2)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且纳税关系在苏州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在苏高新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完成认证并获得企业创新得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企业:

1.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4.市级以上(含市级)瞪羚企业;

5.市级以上(含市级)独角兽或独角兽培育企业;

6.获得各级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7.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

(3)支持方式

对科技型企业获取的金融机构信用贷款产品,依照企业上年度营收和信贷产品类型,根据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进行相应比例补贴,实际贷款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基础利率的,以银行同期基础利率(LPR)计算,单家企业信贷产品年度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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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清单

1.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科技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3.科技企业科技贷款结息明细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5.有效期内的科技资质证明,如高企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各级各类领军人才文件等;

6.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凭证、付息凭证(凭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银行印章);(同时具备,一一对应);

7.担保费用支出的,须提供担保合同和保单支付凭证(如有);

8.上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9.近三年获批区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如有);

10.其他材料(如需)。

(5)其他事项

1.贷款贴息采取先发生后补助方式,利息支出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2.贴息利率计算: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计算;实际贷款利率大于等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以银行同期基础利率(LPR)计算。

02、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1)支持范围

1.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投保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现行有效的科技保险险种的科技型企业。

2.受理科技保险合同期限:本年度受理保险合同到期日处于2025年度,且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仅限缴足全部保险费。

(2)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且纳税关系在苏州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在苏高新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完成认证并获得企业创新得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企业:

1.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4.市级以上(含市级)瞪羚企业;

5.市级以上(含市级)独角兽或独角兽培育企业;

6.获得各级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7.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

(3)支持方式

对科技型企业获取的保险机构的科技保险,根据申报企业上年度终保保单的实际支付保费,依照险种给予*高5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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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险种参照市科创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科技保险险种表。

(4)材料清单

1.苏州高新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2.科技保险明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4.科技保险合同、保险单和保费付款凭证(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6.近三年获批各级科技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7.其他佐证材料(如需)。

(二)组织申报事项

01、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1.申报单位登录“苏高新企业创新积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30日(线上线下同步),待线上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①申报单位如未注册过该平台,应先注册“苏高新企业创新积分平台”,登录并认证通过后,方可申报。申报企业需获得企业创新积分,如系统内无创新积分,企业可通过点击企业卡片弹窗或者企业积分模块的开始评测按钮,获得积分。

②申报的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一份,按照申报材料内容的主次和关联顺序装订成册(胶装、封面**),纸质材料需与线上提交的材料一致,送至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幢二楼苏州国家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

02、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的申请将根据资金拨付有关规定流程,统一拨付。涉及的补贴资金由区和板块按照1:1分别承担;

(2)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应随时接受区科创局、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配合开展宣传、调研、报送企业信息、提交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等工作。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补贴,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有本办法之外的其他同类优惠政策,按从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适用;

(4)*终公示的企业在资金下达时仍需注册在我区正常经营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附件

(扫码查看附件)

1.2026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科技贷款利息补贴)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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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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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高新创新积分平台贴息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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