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人才综合奖励个人申报材料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10-29

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人才综合奖励个人申报工作(非金融机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聘雇的管理精英、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外国人才、技能工匠等,按其年工资薪金分档给予个人综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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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通过当年度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人才综合奖励评审认定的单位(非金融机构)已根据打分排名确定名额,单位可按分配的名额在本单位范围内自主确定享受综合奖励的人才。人才应在该单位中连续从业满12个月并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在该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达40万元以上;如在该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未达40万元的,与单位依法签订的期权激励协议(签订时间在该12个月内)载明的期权授予数量乘以授予价格应达4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申请人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需覆盖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如申请人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劳动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

3.年工资薪金收入凭证(以下两项材料均须提供):

(1)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开具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2)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年份→所得类型选择“工资薪金”后,按月度点击“>”查看详情,提供每月“纳税明细信息”和“纳税明细-基础情况”,并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

如申请人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未达40万元的,请提供与单位依法签订的载明期权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期权激励协议(期权,非股权)。

4.人才薪酬和岗位说明。